省道304线通辽(大林)至保康公路标志杆(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以《关于省道304线通辽(大林)至保康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0]2477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通辽市大林至保康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地方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通辽市大林至保康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结合主线工程进展情况,决定对本项目的交通标志杆及标志牌杆安装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起点位于双辽至通辽高速公路大林互通处,向北利用大林镇连接线跨过大郑铁路与国道303线相交。向东北方向经协代苏木、努日木苏木与县道七巴线相交,沿七巴线至保康镇,向南绕行保康镇规划区后跨平齐铁路,终点接吉林省省道207线。
路线全长84.102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路基宽24.5米,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本项目共设桥梁19座,其中大桥5座、中桥1座,小桥13座;共设涵洞67道;共设分离式交交4座。
全线设停车区两处、养护工区两处、收费站一处。
2.2 计划工期:
①交通标志杆工程: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②标志牌杆工程: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③收费亭棚工程: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④绿化工程: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5月15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⑤工程质量检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线交工验收日前28天止,检测期内完成本标段的质量检测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止。
⑥机电监理:2013年9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2个标段,其中标志杆施工划分6个标段,机电工程施工划分1个标段,收费大棚亭标施工划分1个标段,工程质量检测划分1个标段,绿化工程施工划分2个标段,机电工程监理标段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