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太湖路及滨湖大道两个节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已由 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以 湖太旅[2017]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450万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湖州南太湖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湖州金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 G(H)2017- 031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
工程规模:投资估算约450万元
招标范围: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高清电子警察布置等交通工程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类别:本工程按市区一般三类工程取费,税金采用增值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标志杆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为联合体牵头人,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B证,二级建造师必须在有效期内,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在《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中备案,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书面材料(网页直接打印即可))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必须为已经审核入库的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2、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陆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商务标招”格式的工程量清单、PDF格式电子版施工图等。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5月17 日 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湖州市******—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CA锁”以A4大小封袋采用密封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直接送至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2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开标室详见2楼大厅公告栏) 。